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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報所得額:
以非扣繳所得最多,例如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出租財產的租賃所得、貸款給他人的抵押利息、佣金收入、土地徵收補償費、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利息所得等。還有些則是忘了申報扶養親屬的所得,特別是已退休父母或在學子女的所得等。而漏報的原因大都是沒有收到扣繳憑單或是扣繳憑單遺失。
二、適用扣除額錯誤:
以選擇列舉扣除額的民眾最為常見,例如申報兄弟姊妹的保費支出、醫療生育費用或捐贈單據不符規定、房貸利息支出單據資料不全或忘記先減除儲蓄特別扣除額之銀行利息收入等。 三、適用免稅額錯誤:
以重複列報扶養親屬最為常見,其他還包括誤以為虛歲達七十歲的父母,免稅額就可增加二分之一,有些則是申報其他親屬或家屬,因沒有提出共同生活的證明文件,而遭到剔除。 四、計算錯誤:
不少民眾在計稅的過程中,計算錯誤,導致少繳稅,例如有些民眾誤把扶養親屬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五、所得歸類錯誤:
有些民眾將執行業務所得誤為稿費所得,亦有些認為是執行業務所得,卻被歸類為薪資所得等,由於不同的所得類別,扣除費用規定也不同,因此造成補稅。 六、申報所得總額填寫錯誤:
誤將扣繳憑單上的「給付淨額」填列申報,而未正確填寫「給付總額」,以致造成短漏報。
國稅局指出,除了上述常見六種補稅案件外,尚有其他原因造成補稅,民眾如有不清楚或有疑問時,應儘速向國稅局洽詢。另外,多數補稅案件都不涉及處罰問題,只要在限繳期限內補繳稅款,即不用多繳利息,有些甚至只要補提資料,補稅即可註銷,請民眾把握限繳日期,以免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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