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券盈餘=總銷售額-獎金支出-銷管費用
二、彩券盈餘分配
(一)國民年金=彩券盈餘×45﹪
(二)全民健康保險 = 彩券盈餘×5﹪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分配金額=A+B
A•平均分配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彩券盈餘×50﹪×15﹪ 全國直轄市、縣(市)政府個數
B•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數比例及公益彩券銷售額比例各佔百分之五十權數: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