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指出,今年5月將利用網路申報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除本人外,配偶的金融機構帳戶也可辦理轉帳繳稅。
財政部已經修正綜合所得稅網際網路結算申報作業要點,同意納稅人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辦理委託取款轉帳繳稅,除了本人之外,也可以輸人配偶的存款帳號,如屬轉帳退稅案件,除本人之外,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其中一人的存款帳號,都可以申報退稅。
以往,利用網路申報所得稅並繳稅者,只能以納稅義務人本人的存款帳戶申報繳稅,網路報稅並不受理非納稅義務人本人帳戶的轉帳案件。財政部為鼓勵納稅人多多利用網路申報所得稅,因此決定放寬轉帳繳稅的限制。
不過,財政部提醒納稅人,指定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繳(退)稅,應以網路申報載入的存款帳戶為認定標準,如果轉帳繳(退)稅的帳號輸入錯誤,或指定的存款帳戶存款不足,導致稅捐機關無法提兌稅款時,將被視為滯納案件而受罰。
納稅人利用網路報稅,若使用信用卡繳稅,可以納稅人本人或配偶名義持有的信用卡,且只能以一張為限。
【 2003-03-06/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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