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租稅將增三成 台商震驚
■ 記者李國彥/北京十四日電
在上海市經商的台商最近陸續接獲上海市地方稅務單位寄發的通知,上海市將從二月起針對個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屋,全額徵收包括百分之五營業稅、百分之十二房產稅及百分之二十個人所得稅,較過去只要繳交百分之五綜合稅高出約三成。
已接獲通知的台商對此感到震驚,近日紛紛四處求證。他們說,上海市稅務機關這樣做,將來還有誰敢在上海投資購買出租用的店面、廠房或辦公大樓。
台商說,當初投資辦公室作出租使用,是希望能在十至十二年內回本,如稅金一舉提高六倍以上,漲幅達三成二,就算房屋使用權五十年到期,也無法回收投資。
根據查證,上海市各區地方稅務局十日同時接獲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發出的這封通知,公文標題是「關於加強個人非居住用房出售、租賃行為稅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收件者抬頭為「各區縣稅務局、各財稅分局」。
這分公文規定的徵稅對象,是所有在上海市內擁有商店、辦公室或工廠,並提供租賃使用的房屋所有權人,並非只針對台商或外商。但台商表示,雖說上海市也有不少有錢的大陸本地人,但是投資房地產者以台商及外商占大多數,這位台商說:「上海市政府這樣做,彷彿在懲罰外資、不鼓勵投資。」
通知中說,隨著上海房地產市場的迅猛發展,近年來個人投資房地產的意識不斷加強,出現了大量個人從事非居住用房的買賣和租賃行為,為規範納稅秩序,加強稅收徵收的管理工作,現對個人非居住用房的稅收政策明確規定。
已接獲公文的台商,曾立即向上海市徐匯區、長寧區等多處稅務機關,及位於盧灣區的信義房屋上海總店求證這項消息。獲知各區稅務單位是同時在本周一接到這項通知。據信義店總店求證的消息得知,這項規定將自二月起實施。
【 2003-02-15/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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