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劉菁菁/報導
儘管不少人利用查到的所得資料來填報90年度綜所稅,還是收到補稅單,抱怨連連,國稅局有話要說,但還是呼籲民眾今年5月1日至6月2日申報91年度綜所稅時,還是開放可以查詢所得資料,但強調這項資料,還是僅供參考。 僅供參考的意思是,若你拿財稅資料中心收集到的資料報稅,明年仍舊收到補稅單,怪不得任何人,不得據此為拒絕補繳稅款的理由。
那麼取得所得資料的好處是什麼呢?還是有好處的,可以少補一些稅款,若是上網下載所得資料,還可以省些填報大批所得資料的麻煩,若能即時發現給付所得機構申報錯誤的資料,還能及時改正。
包括台北市、高雄市國稅局不約而同都在90年度綜所稅大批開徵補繳稅款補稅最後免罰,發布新聞稿,解釋之所以民眾以財稅資料中心的所得資料報稅,何以仍拿到補稅單的理由。
國稅局的說法是,財稅資料中心提供的所得資料只限扣免繳資料,像是非扣繳的所得資料如執行業務所得、個人售屋所得等,都是應申報而未提供的所得。
此外,財稅資料中心提供的只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扣繳所得資料,若申報扶養親屬名下還有所得,也查不到,但仍要申報。
另外,有時配偶若事先要求不提供其所得資料,也無法透過查詢所得而取得配偶資料;當年度結婚或是離婚的夫妻,也不能查到對方所得。
也就是不能不列報查不到的所得,也不能以國稅局未提供所得資料以致未申報,而做為漏報無罪的理由。
【2003/03/19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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